跳至主要內容

投保前必讀 · 健康核保

健康核保(Underwriting)8 條問題搞清楚

目錄
  1. 「健康核保」是什麼?保險公司會問你什麼?
  2. 我有舊病/服用藥物中,還能投保 VHIS 嗎?
  3. 有「不保事項」等於整張單沒用?
  4. 「加保費」如何計算?
  5. 投保前不申報病史會怎樣?
  6. 如果被拒保或非標準受保,會影響日後投保嗎?
  7. 有高血壓、糖尿病等長期病,要申報什麼?可能有什麼結果?
  8. 有病歷想轉保,要注意什麼?

投保 VHIS 之前,保險公司會做「健康核保」評估你個人風險。8 條最常見的問題逐一講清楚:核保到底是什麼、有舊病還能投保嗎、「不保事項」會如何影響你、「加保費」如何計算、投保前不申報病史會有什麼後果、被拒保會否影響日後投保、有高血壓、糖尿病等長期病要申報什麼,以及有病歷想轉保要注意什麼。

「健康核保」是什麼?保險公司會問你什麼?

「健康核保」即是保險公司收到你的投保申請後,評估你個人健康狀況及風險的過程。 保險公司會看你提供的資料,再決定:

  • 標準受保 — 即標準保費、完整保障;
  • 加保費(即非標準受保) — 因某些健康風險而要多付保費;
  • 列明不保事項 — 部分病症將來不賠,但其他病症照常受保;
  • 拒保 — 不接受這份申請。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自願醫保認可計劃的申請都要採用香港保險業聯會訂立的標準核保問卷(常見問題 Q49)。問卷的範疇包括:

  • 身高、體重、吸煙及飲酒習慣;
  • 一些指定疾病是否曾經確診(例如癌症、心臟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精神健康狀況)—— 問卷範本這一題問的是「曾否確診」,並非只問最近幾年;
  • 最近一段時間內(問卷範本訂明不超過 5 年)的住院、手術、檢查、定期覆診, 以及有沒有獲醫生建議定期服用處方藥物超過一個月;
  • 家族病史 — 親生父母或兄弟姊妹有沒有在 60 歲或之前確診癌症、冠心病、糖尿病、中風等指定疾病;
  • 有沒有參與危險運動或活動(例:潛水、攀山)。

問卷沒有問到的健康資料,你不需要申報(常見問題 Q54)。 如果你的答案涉及某些病症,保險公司可能提出跟進問題,要求你提供更多資料或進行身體檢查, 然後才作最終決定(常見問題 Q52)。

我有舊病/服用藥物中,還能投保 VHIS 嗎?

可以申請。有舊病不等於自動拒保, 保險公司會按病症的性質、嚴重程度、控制情況及發生的時間評估。 結果可能是以下其中一種:

結果 1

標準受保

保險公司評估後認為沒有額外風險,以標準保費、完整保障承保。 另外,如果某病症在問卷所問的期間開始前已完全康復,期間亦毋須治療或跟進, 就不需要申報(常見問題 Q55)。

結果 2

加保費(非標準受保)

保險公司認為某些已有病症或其他健康風險(例如吸煙習慣、家族病史)會增加風險, 可以照樣承保,但在標準保費以外收取附加保費(常見問題 Q31)。其他保障維持不變。 附加保費如何計算,見 Q4。

結果 3

列明不保事項

例:曾經有椎間盤突出,保險公司可能加一條「腰椎相關病症不保」的不保事項。 其他病症照樣受保。如何理解不保事項,見 Q3。

保險公司亦可以拒保,但必須按自願醫保實務守則的原則,經公平而合理的核保程序後才可拒絕 (常見問題 Q30)。至於哪些情況會被加保費、列明不保事項或拒保,由每間保險公司按自己的核保準則決定, 本站無法預先判斷。

另一點值得知道:保單一旦生效,即使日後健康狀況有變,保險公司亦不可以因此提高附加保費率或加設不保事項 (標準計劃條款第四部分第 2 節)。因此,投保時的健康狀況會一直影響保單條件。

有「不保事項」等於整張單沒用?

不是。不保事項只是將某一個特定身體部位/病症剔除,並非將整張保單關閉。 保單其他部分照樣有保障。

舉個例子:

阿明過去做過膝關節手術,保險公司加一條不保事項:「左膝關節相關病症及併發症永久不保」。

意思:

  • 將來阿明左膝再痛、再做手術 → 不賠;
  • 但如果阿明因感冒入院、做盲腸炎手術、心臟出問題、患癌 → 照常按條款賠償;
  • 右膝出問題(如果寫明只剔除左膝) → 照常按條款賠償。

所以不保事項是有針對性、有範圍的。閱讀條款時記住:

  • 不保事項所寫的文字越精準(例:「左膝十字韌帶」),覆蓋面越窄越好;
  • 越廣的措辭(例:「下肢一切骨骼/關節/肌肉病症」)就要小心,可能影響範圍很廣。

收到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時,記得逐條不保事項與代理/經紀核對清楚, 不要只簽了就算。日後如病情改善,可以在續保時要求重新核保以取消不保事項(見 Q7)。

「加保費」如何計算?

加保費(條款稱為「附加保費」)是保險公司因你的額外風險,在標準保費以外多收的保費。 它可以設定為標準保費的某個百分比,亦可以是一個定額 (標準計劃條款第四部分第 2 節及第八部分釋義)。 百分比多少由保險公司按核保評估決定;本站未見官方公布統一的加幅範圍,所以不在此列出「常見幅度」。

以下用假設數字說明計法(數字只作示範,並非任何計劃的實際報價):

假設某計劃的標準年費是 HK$10,000:

  • 附加保費 25% → 每年 HK$12,500,即每年多付 HK$2,500,5 年多付 HK$12,500;
  • 附加保費 50% → 每年 HK$15,000,即每年多付 HK$5,000,5 年多付 HK$25,000;
  • 附加保費 100% → 每年 HK$20,000,即每年多付 HK$10,000,5 年多付 HK$50,000。

重點要留意:加保費並非只是第一年加,而是每年續保都會加。 如果附加保費是百分比,日後標準保費因年齡增長或續保調整而上升,附加保費的金額亦會按比例自動上升 (標準計劃條款第四部分第 2 節),所以實際多付的總額可能比上面的計法更高。 做決定之前,可以請代理按實際報價列出未來 10 年的總保費對比。

另外,續保時保險公司可以調整保費,但調整幅度必須與同一計劃內同一年齡/性別組別的其他客戶相同(常見問題 Q26)。 換言之,保險公司不可以因為你個人曾經索償而單獨提高你的保費。

投保前不申報病史會怎樣?

後果可以很嚴重。投保時必須按最高誠信原則,如實披露問卷所問的資料; 否則保險公司或有合約權利撤銷保單(常見問題 Q53)。

最常見的後果有 3 種:

  1. 拒賠(不發放賠償)

    申索時保險公司審核病歷,發現你投保時已知道、亦被問到但沒有申報的病症, 可以拒絕提供保障(標準計劃條款第六部分第 4 節)。那張帳單就要你自己承擔。

  2. 保單被宣告無效

    保險公司有權宣告保單無效、追討已支付的賠償,並按條款退還已繳保費 (標準計劃條款第六部分第 4 節)。舉證責任在保險公司。

  3. 其他保險申請也可能受影響

    自願醫保的標準核保問卷沒有問以往的投保紀錄(見 Q6), 但這份問卷只適用於個人償款住院保險;人壽、危疾等其他類型保險的申請書不受它限制, 可能會問你是否曾被拒保或被取消保單。

原則很簡單:有問就如實回答,不確定就向代理/保險公司查詢。 就算全部申報,結果可能是加保費、不保事項或拒保, 但總好過將來理賠不到、保單被宣告無效。

以下幾類最容易被人「以為不用提及」:

  • 定期服用的處方藥物(包括血壓藥、糖尿藥、安眠藥、抗抑鬱藥);
  • 問卷所問期間內做過的檢查 —— 標準核保問卷連「檢驗結果正常」也列為要填報的選項;
  • 身體檢查報告寫過「異常」的項目(即使醫生說「跟進觀察」);
  • 精神健康狀況的就診紀錄。

如果被拒保或非標準受保,會影響日後投保嗎?

要分兩個情況看:跨公司與同一間公司的後續投保。

情況 1

去另一間保險公司投保

標準核保問卷沒有問你過往在其他公司的投保紀錄, 而問卷訂明了保險公司可以用於核保的資料範圍上限(最佳行業準則「一般指引」第 3 點)。 也就是說,在 A 公司被加保費/列明不保事項/拒保,B 公司不會問起這段經歷, 會按你的問卷答案獨立核保。不過,背後的健康狀況如果問卷有問,仍然要如實申報。

情況 2

在同一間公司再投保

同一間公司同樣只可以按標準核保問卷的問題核保。不過,如果問卷有問到相關病症, 保險公司可以用從其他途徑得到的資料(例如以往的申請或理賠紀錄)核實你的答案是否準確 (最佳行業準則「一般指引」第 3 點)。所以同一個病症,問卷有問就要如實申報。

所以如果第一間的結果不理想,可以向第二、第三間申請 —— 之前的核保結果本身不會「跟著你」到另一間公司。

有高血壓、糖尿病等長期病,要申報什麼?可能有什麼結果?

高血壓、糖尿病、高膽固醇等長期病,標準核保問卷都有直接問到。一般要留意以下幾題:

  • 是否曾經確診指定疾病 —— 包括高血壓、糖尿病或葡萄糖耐量異常、 高膽固醇症或高血脂症、心臟疾病、腎病等。這一題問的是「曾否確診」,並非只問最近幾年;
  • 最近(不超過 5 年)有沒有獲醫生建議定期服用處方藥物超過一個月,例如血壓藥、糖尿藥;
  • 最近有沒有為任何病症定期覆診或接受跟進;
  • 最近有沒有做過檢查(例如驗血、驗尿、心電圖),以及結果是正常、異常還是仍在等候。

答「是」之後,問卷會再問詳情:首次出現病徵的日期、做過的治療或檢查、現況(例如是否仍在服藥、 下次覆診日期)、最後覆診日期及主診醫生等。保險公司亦可能提出跟進問題, 要求你提供更多資料或進行身體檢查(常見問題 Q52)。

可能的結果:標準受保、加保費、列明不保事項或拒保。 自願醫保容許保險公司因已有病症收取附加保費或加設不保事項(常見問題 Q31), 亦可以經公平而合理的核保程序後拒保(常見問題 Q30)。 同一個病症,不同保險公司的決定可以不同;控制情況、有沒有併發症、用藥等細節都可能影響結果。本站不能、亦不會預測個別人士的核保結果 —— 只有保險公司收到完整申請後才會決定。

有病歷想轉保,要注意什麼?

轉保即是申請一張新保單,新的保險公司會按你現時的健康狀況重新核保。 有病歷的話,以下幾點最重要:

1. 新保單正式生效前,不要取消舊保單

新申請有可能被加保費、列明不保事項,甚至被拒保(常見問題 Q30、Q31)。 先等新保單批核並生效、確認條件可以接受,才取消舊保單,避免中間出現沒有保障的空檔。 政府的自願醫保網站亦提到:在同一間公司轉到另一份認可計劃時,如申請被拒或你不接受重新核保結果, 仍可以現有保單繼續受保(常見問題 Q36)。

2. 舊保單生效後才出現的病,對新保單來說是「投保前已有病症」

在現有的自願醫保保單下,保險公司不可以因你的健康狀況變化而提高附加保費率或加設不保事項 (標準計劃條款第四部分第 2 節)。但新保險公司會把你已知的病症當作投保前已有病症評估, 可能因此加保費或加設不保事項(標準計劃條款第六部分第 4 節)。 換言之,舊保單下照常受保的病症,轉保後未必有同樣保障。

3. 「不知道」的已有病症,等候期由新保單重新計算

投保時不察覺、亦理應不察覺的已有病症,按新保單的保單年度計算: 首年不賠、第二年賠 25%、第三年賠 50%、第四年起全數賠償(標準計劃條款第六部分第 4 節;常見問題 Q17)。

4. 新保單有冷靜期

成功投保後,如未曾索償,可以在冷靜期(至少 21 日)內取消新保單並全數取回已付保費(常見問題 Q38)。 這也是應先保留舊保單的原因之一。

如果只是在同一間公司轉到保障較高的計劃,重新核保的範圍只限於新增或提升的保障部分 (標準計劃條款第四部分第 4(b) 節)。

事前無法確定的是:新保險公司會給你什麼條件。 只有完成核保、收到書面結果後才知道。可以先比較新舊保單的保障、保費和不保事項,再決定是否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