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稅指南 · 自願醫保計劃
自願醫保計劃扣稅:11 條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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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醫保扣稅上限是多少?
由 2020/21 課稅年度起,每名納稅人就每名受保人每年最多可扣除 HK$8,000,以「實際繳付的合資格保費」或「$8,000」兩者中較低者為準。
- 受保人數目不設上限:為自己、配偶、子女及合資格父母投保,每人各有一個 $8,000 額度,不會共用。
- 同一受保人多份保單:保費可以合併計算,但總扣除額仍以 $8,000 為上限(稅務局常見問題第 5 題)。
- 多名納稅人為同一受保人投保:例如兩兄弟各自為父親買一份保單,兩人可各自申請,每人上限 $8,000(第 2 題)。
- 某一受保人的保費超過 $8,000,超出部分不能扣除,也不能轉移到其他受保人的額度。
官方例子:納稅人為自己及家人投保
| 受保人 | 每年保費 | 可扣除金額 | 節省稅款(假設稅率 15%) |
|---|---|---|---|
| 納稅人本人 | $5,000 | $5,000 | $750 |
| 配偶 | $4,100 | $4,100 | $615 |
| 祖母 | $16,000 | $8,000 | $1,200 |
| 父親 | $12,000 | $8,000 | $1,200 |
| 母親 | $11,000 | $8,000 | $1,200 |
| 兒子 | $2,500 | $2,500 | $375 |
| 合計 | $50,600 | $35,600 | $5,340 |
例子及數字來源:自願醫保網站「扣稅」頁例子 2。保費只作示範,實際保費視乎年齡及計劃;15% 為例子假設的稅率,實際節省視乎個人稅率(見「實際可以節省多少稅款?」)。
標準計劃和靈活計劃都可以扣稅嗎?
可以。扣稅看的是保單是否根據認可產品(經醫務衞生局局長核證符合自願醫保計劃的保險計劃)簽發,與屬於標準計劃還是靈活計劃無關。兩者的扣除上限相同,都是每名受保人 $8,000。
需要留意的是「合資格保費」只計與認可產品相關的部分:
- 一份保單同時包含認可產品及人壽保險計劃,只有認可產品部分的保費可以扣除(gov.hk)。
- 部分保險公司會在認可產品以外,另外提供不屬自願醫保的附加保障。這部分保費不受自願醫保規管,也不可扣稅;保險公司須在銷售時說明(自願醫保保險公司常見問題第 16 題)。
最穩妥的做法,是以保險公司發出的保費收據或周年保費結算書上列明的合資格保費為準。認可產品名單可在自願醫保網站查核。想了解兩類計劃的分別,可參閱標準計劃指南及靈活計劃指南,或在比較計劃並排查看各計劃的保障與保費。
誰可以申請自願醫保扣稅?
按 gov.hk 的資格條件,可扣除的是你或你的同住配偶,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為受保人繳付的合資格保費。換言之,申請人須同時符合兩點:
- 你(或同住配偶)是保單持有人;及
- 保費由你(或同住配偶)實際繳付。
常見情況:
- 子女為父母投保,子女是保單持有人並繳付保費:子女可以申請,前提是父母符合指明親屬條件(見下一題)。
- 代付保費但不是保單持有人:不能申請。稅務局常見問題第 6 題的例子中,妹妹代兄長繳付部分保費,但她並非保單持有人,所以不可扣除。
- 聯名保單持有人:保費視為由所有保單持有人以相等份額繳付。例如兩兄弟聯名為父親投保,保費 $12,000,即使實際分別付了 $8,000 及 $4,000,每人仍各自申請 $6,000(第 3 題)。
- 已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與保費扣除沒有直接關係,其他保單持有人仍可就同一受保人申請保費扣除(第 4 題)。
- 年度內更換保單持有人:各人只可就自己(或配偶)擔任保單持有人期間繳付的保費申請(自願醫保保險公司常見問題第 55 題)。
所以,若由子女負擔父母的保費,較直接的安排是由實際付款的子女擔任保單持有人。保單持有人安排涉及保單條款,投保或更改前宜先向保險公司確認。另見為自己、配偶及父母投保的扣稅計算例子。
為哪些家人投保可以扣稅?
受保人須為你本人或你的指明親屬。以下條件只須在該課稅年度內任何時間符合:
- 配偶:沒有年齡條件。
- 你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須年滿 55 歲,或未滿 55 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你或配偶的子女或兄弟姊妹:須未婚,並且
- 未滿 18 歲;或
- 年滿 18 歲但未滿 25 歲,並在大學、學院、學校或類似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或
- 年滿 18 歲,但因身體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不能工作。
另外,受保人須在該課稅年度內任何時間持有香港身份證;若受保人未滿 11 歲且未持有香港身份證,則其生父母或養父母須在受保人出生或被領養時持有香港身份證。
因此,為 50 歲而健康的父母、已婚的子女,或 30 歲而健康的兄弟姊妹投保,即使關係符合,也不能扣稅。為年長父母投保,可參閱為 60 歲父母買自願醫保的考慮。
夫婦如何分配扣稅額?
已婚納稅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繳付的保費申請扣除,但須剔除配偶已經申請的部分。即使配偶不是保單持有人、也沒有付款,只要保費由你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繳付,配偶亦可申請(稅務局常見問題第 7 題)。
- 須協議分攤:兩人各自就每名受保人上限 $8,000,合計不可超過已繳保費。例如為兒子繳付 $14,000,可分別申請 $8,000 及 $6,000,或各 $7,000(第 8 題)。如未能達成協議,申請不會獲考慮。
- 配偶沒有應課稅入息:不能合併評稅,每名受保人的扣除上限就是你個人的 $8,000(第 8 題)。
- 分居配偶:不可就分居配偶繳付的保費申請扣除(第 9 題)。
實際可以節省多少稅款?
保費扣除是從應評稅入息中扣除,不是直接扣減稅款。實際節省 = 可扣除金額 × 你適用的稅率。
- 薪俸稅累進稅率為 2%、6%、10%、14% 及 17%。用足一名受保人 $8,000 的額度,每年約可少繳 $160(2%)至 $1,360(17%)。
- 以標準稅率繳稅的人(2024/25 年度起,淨入息首 500 萬元 15%,餘額 16%)同樣可以申請(稅務局常見問題第 11 題)。
- 若當年稅款本身已全數獲政府寬減,扣除未必再帶來額外節省。
如何申報自願醫保扣稅?要準備甚麼文件?
- 報稅表:在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第 9 部「根據自願醫保計劃保單所繳付的合資格保費」申報。
- 遞交後才想申請:可填寫 IR831 表格交回稅務局,但須在有關課稅年度結束後 6 年內提出。
- 證明文件:報稅時毋須夾附,但須保留保費收據及周年保費結算書(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6 年,以備稅務局查核。
保費計入哪一個課稅年度?
看的是實際繳付日期,不是保費到期日。課稅年度由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
稅務局常見問題第 12 題的例子:保費於 2026 年 3 月 30 日到期,但納稅人在 2026 年 4 月 2 日才繳付,這筆保費只可在 2026/27 課稅年度申請,不可計入 2025/26。保險公司會在繳費紀錄上列出繳付日期,並按其一貫做法界定繳付日期(自願醫保保險公司常見問題第 54 題)。以信用卡積分等方式繳付,只要合法並獲保險公司接受,同樣計算(第 53 題)。
退保、冷靜期退款或保費退還會怎樣?
可扣除的金額是已繳保費減去已退還保費的淨額。冷靜期內取消、中途退保或保險公司退回部分保費,都適用同一原則。
- 申請前已獲退款:只申請淨額。例如繳付 $5,000、獲退 $1,000,只申請 $4,000(稅務局常見問題第 10 題)。
- 扣除獲批後才獲退款:須在退款當日起 3 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評稅主任可作出補加評稅。沒有合理辯解而未有通知,可能被罰款或評定補加稅。
自願醫保扣稅會佔用 QDAP 及 TVC 的額度嗎?
不會。兩個額度分開計算、互不影響:
- 自願醫保:每名受保人每年 $8,000,受保人數目不設上限。
-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QDAP)+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TVC):兩者合共每名納稅人每年上限 $60,000。
同時申請 QDAP 及 TVC 而合計超過 $60,000 時,稅務局先扣 TVC、再扣 QDAP。例如 TVC $40,000 加 QDAP $50,000,可扣 TVC $40,000 及 QDAP $20,000(稅務局年金及 TVC 常見問題第 8 題)。
申請自願醫保扣稅有哪些常見錯誤?
遞交報稅表前,可逐項檢查:
- 家人不符合條件:父母未滿 55 歲(又沒有傷殘津貼資格),或子女、兄弟姊妹已婚、已過年齡上限。
- 申請人不是保單持有人:代付保費不等於可以扣稅。
- 夫婦重複申請:同一筆保費兩人合計不可超過已繳金額,配偶已申請的部分要剔除。
- 計入不合資格保費:人壽保險部分或不屬自願醫保的附加保障,不能扣除。
- 年度計錯:以繳付日期為準,不是保費到期日。
- 收到退款沒有通知:扣除獲批後才獲退保費,須在 3 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
- 沒有保留文件:保費收據及周年保費結算書要保留 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