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前必读 · 健康核保
健康核保 8 个问题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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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 VHIS 之前,保险公司会进行「健康核保」评估你的个人风险。8 个最常见的问题逐一说清楚:核保到底是什么、有旧病还能投保吗、「不保事项」会如何影响你、「加费」如何计算、投保前未如实告知病史有什么后果、被拒保会否影响日后投保、有高血压、糖尿病等长期病要申报什么,以及有病史想转保要注意什么。
「健康核保」是什么?保险公司会问什么?
「健康核保」就是保险公司收到投保申请后,评估你个人健康状况和风险的过程。保险公司会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决定:
- 标准受保 —— 即标准保费、完整保障;
- 加费(即非标准受保) —— 因某些健康风险需要多付保费;
- 列明不保事项 —— 部分病症将来不赔,其他病症照常受保;
- 拒保 —— 不接受这份申请。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自愿医保认可计划的申请都须采用香港保险业联会制定的标准核保问卷(常见问题 Q49)。问卷的范畴包括:
- 身高、体重、吸烟及饮酒习惯;
- 若干指定疾病是否曾经确诊(例如癌症、心脏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健康状况)—— 问卷范本这一题问的是「曾否确诊」,并非只问最近几年;
- 最近一段时间内(问卷范本规定不超过 5 年)的住院、手术、检查、定期复诊, 以及是否经医生建议定期服用处方药物超过一个月;
- 家族病史 —— 亲生父母或兄弟姐妹是否在 60 岁或之前确诊癌症、冠心病、糖尿病、中风等指定疾病;
- 是否参与危险运动或活动(例:潜水、登山)。
问卷没有问到的健康资料,你无需申报(常见问题 Q54)。 如果你的答案涉及某些病症,保险公司可能提出跟进问题,要求你提供更多资料或进行身体检查, 然后才作最终决定(常见问题 Q52)。
我有旧病、正在服药,还能投保 VHIS 吗?
可以申请。有旧病不等于自动拒保, 保险公司会根据病症的性质、严重程度、控制情况及发生时间进行评估。 结果可能是以下其中一种:
结果 1
标准受保
保险公司评估后认为没有额外风险,以标准保费、完整保障承保。 另外,如果某病症在问卷所问的期间开始前已完全康复,期间也无需治疗或跟进, 就不需要申报(常见问题 Q55)。
结果 2
加费(非标准受保)
保险公司认为某些已有病症或其他健康风险(例如吸烟习惯、家族病史)会增加风险, 可以照样承保,但在标准保费以外收取附加保费(常见问题 Q31)。其他保障维持不变。 附加保费如何计算,见 Q4。
结果 3
列明不保事项
例:曾经有椎间盘突出,保险公司可能加一条「腰椎相关病症不保」的不保事项。 其他病症照样受保。如何理解不保事项,见 Q3。
保险公司也可以拒保,但必须按自愿医保实务守则的原则,经公平而合理的核保程序后才可拒绝 (常见问题 Q30)。至于哪些情况会被加费、列明不保事项或拒保,由每家保险公司按自己的核保准则决定, 本站无法预先判断。
另一点值得了解:保单一旦生效,即使日后健康状况有变,保险公司也不可以因此提高附加保费率或加设不保事项 (标准计划条款第四部分第 2 节)。因此,投保时的健康状况会一直影响保单条件。
有「不保事项」等于整张保单没用了?
不是。不保事项只是将某一个特定身体部位/病症剔除,并非将整张保单关闭。 保单其他部分照样有保障。
举个例子:
阿明过去做过膝关节手术,保险公司加一条不保事项:「左膝关节相关病症及并发症永久不保」。
意思是:
- 将来阿明左膝再痛、再做手术 → 不赔;
- 但如果阿明因感冒住院、做阑尾炎手术、心脏出问题、患癌 → 照常按条款赔偿;
- 右膝出问题(如果写明只剔除左膝) → 照常按条款赔偿。
所以不保事项是有针对性、有范围的。阅读条款时记住:
- 不保事项的文字越精准(例:「左膝十字韧带」),覆盖面越窄越好;
- 措辞越宽泛(例:「下肢一切骨骼/关节/肌肉病症」)就要小心,可能影响范围很广。
收到保险公司的核保结果时,记得逐条与代理人/经纪人核对不保事项, 不要只签了就算。日后如病情改善,可以在续保时要求重新核保以取消不保事项(见 Q7)。
「加费」如何计算?
加费(条款称为「附加保费」)是保险公司因你的额外风险,在标准保费以外多收的保费。 它可以设定为标准保费的某个百分比,也可以是一个定额 (标准计划条款第四部分第 2 节及第八部分释义)。 百分比多少由保险公司按核保评估决定;本站未见官方公布统一的加费幅度,所以不在此列出「常见幅度」。
以下用假设数字说明计法(数字仅作示范,并非任何计划的实际报价):
假设某计划的标准年费是 HK$10,000:
- 附加保费 25% → 每年 HK$12,500,即每年多付 HK$2,500,5 年多付 HK$12,500;
- 附加保费 50% → 每年 HK$15,000,即每年多付 HK$5,000,5 年多付 HK$25,000;
- 附加保费 100% → 每年 HK$20,000,即每年多付 HK$10,000,5 年多付 HK$50,000。
重点要留意:加费并非只加第一年,而是每年续保都会加。 如果附加保费是百分比,日后标准保费因年龄增长或续保调整而上升,附加保费的金额也会按比例自动上升 (标准计划条款第四部分第 2 节),所以实际多付的总额可能比上面的计法更高。 做决定之前,可以请代理人按实际报价列出未来 10 年的总保费对比。
另外,续保时保险公司可以调整保费,但调整幅度必须与同一计划内同一年龄/性别组别的其他客户相同(常见问题 Q26)。 换言之,保险公司不可以因为你个人曾经理赔而单独提高你的保费。
投保前未如实告知病史,会怎样?
后果可以很严重。投保时必须按最高诚信原则,如实披露问卷所问的资料; 否则保险公司或有合约权利撤销保单(常见问题 Q53)。
最常见的后果有 3 种:
拒赔(不发放赔偿)
理赔时保险公司审核病历,发现你投保时已知道、也被问到但没有申报的病症, 可以拒绝提供保障(标准计划条款第六部分第 4 节)。那张账单就要你自己承担。
保单被宣告无效
保险公司有权宣告保单无效、追讨已支付的赔偿,并按条款退还已缴保费 (标准计划条款第六部分第 4 节)。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
其他保险申请也可能受影响
自愿医保的标准核保问卷没有问以往的投保记录(见 Q6), 但这份问卷只适用于个人偿款住院保险;人寿、重疾等其他类型保险的申请书不受它限制, 可能会问你是否曾被拒保或被取消保单。
原则很简单:有问就如实回答,不确定就向代理人/保险公司查询。 即使全部申报,结果可能是加费、不保事项或拒保, 但总好过将来理赔不到、保单被宣告无效。
以下几类最容易被人「以为不用提」:
- 定期服用的处方药物(包括降压药、降糖药、安眠药、抗抑郁药);
- 问卷所问期间内做过的检查 —— 标准核保问卷连「检验结果正常」也列为要填报的选项;
- 体检报告上标注过「异常」的项目(即使医生说「跟进观察」);
- 精神健康状况的就诊记录。
如果被拒保或非标准受保,会影响日后投保吗?
要分两种情况:跨公司与同一家公司的后续投保。
情况 1
去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
标准核保问卷没有问你过往在其他公司的投保记录, 而问卷规定了保险公司可用于核保的资料范围上限(最佳行业准则「一般指引」第 3 点)。 也就是说,在 A 公司被加费/列明不保事项/拒保,B 公司不会问起这段经历, 会按你的问卷答案独立核保。不过,背后的健康状况如果问卷有问,仍然要如实申报。
情况 2
在同一家公司再投保
同一家公司同样只可以按标准核保问卷的问题核保。不过,如果问卷有问到相关病症, 保险公司可以用从其他途径得到的资料(例如以往的申请或理赔记录)核实你的答案是否准确 (最佳行业准则「一般指引」第 3 点)。所以同一个病症,问卷有问就要如实申报。
所以如果第一家的结果不理想,可以向第二、第三家申请 —— 之前的核保结果本身不会「跟着你」到另一家公司。
有高血压、糖尿病等长期病,要申报什么?可能有什么结果?
高血压、糖尿病、高胆固醇等长期病,标准核保问卷都有直接问到。一般要留意以下几题:
- 是否曾经确诊指定疾病 ——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或葡萄糖耐量异常、 高胆固醇症或高血脂症、心脏疾病、肾病等。这一题问的是「曾否确诊」,并非只问最近几年;
- 最近(不超过 5 年)是否经医生建议定期服用处方药物超过一个月,例如降压药、降糖药;
- 最近是否为任何病症定期复诊或接受跟进;
- 最近是否做过检查(例如验血、验尿、心电图),以及结果是正常、异常还是仍在等候。
答「是」之后,问卷会再问详情:首次出现病征的日期、做过的治疗或检查、现况(例如是否仍在服药、 下次复诊日期)、最后复诊日期及主诊医生等。保险公司也可能提出跟进问题, 要求你提供更多资料或进行身体检查(常见问题 Q52)。
可能的结果:标准受保、加费、列明不保事项或拒保。 自愿医保容许保险公司因已有病症收取附加保费或加设不保事项(常见问题 Q31), 也可以经公平而合理的核保程序后拒保(常见问题 Q30)。 同一个病症,不同保险公司的决定可以不同;控制情况、有没有并发症、用药等细节都可能影响结果。本站不能、也不会预测个别人士的核保结果 —— 只有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申请后才会决定。
有病史想转保,要注意什么?
转保就是申请一张新保单,新的保险公司会按你现时的健康状况重新核保。 有病史的话,以下几点最重要:
1. 新保单正式生效前,不要取消旧保单
新申请有可能被加费、列明不保事项,甚至被拒保(常见问题 Q30、Q31)。 先等新保单批核并生效、确认条件可以接受,才取消旧保单,避免中间出现没有保障的空档。 政府的自愿医保网站也提到:在同一家公司转到另一份认可计划时,如申请被拒或你不接受重新核保结果, 仍可以现有保单继续受保(常见问题 Q36)。
2. 旧保单生效后才出现的病,对新保单来说是「投保前已有病症」
在现有的自愿医保保单下,保险公司不可以因你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提高附加保费率或加设不保事项 (标准计划条款第四部分第 2 节)。但新保险公司会把你已知的病症当作投保前已有病症评估, 可能因此加费或加设不保事项(标准计划条款第六部分第 4 节)。 换言之,旧保单下照常受保的病症,转保后未必有同样保障。
3. 「不知道」的已有病症,等候期由新保单重新计算
投保时不察觉、也理应不察觉的已有病症,按新保单的保单年度计算: 首年不赔、第二年赔 25%、第三年赔 50%、第四年起全数赔偿(标准计划条款第六部分第 4 节;常见问题 Q17)。
4. 新保单有冷静期
成功投保后,如未曾理赔,可以在冷静期(至少 21 日)内取消新保单并全数取回已付保费(常见问题 Q38)。 这也是应先保留旧保单的原因之一。
如果只是在同一家公司转到保障更高的计划,重新核保的范围只限于新增或提升的保障部分 (标准计划条款第四部分第 4(b) 节)。
事前无法确定的是:新保险公司会给你什么条件。 只有完成核保、收到书面结果后才知道。可以先比较新旧保单的保障、保费和不保事项,再决定是否转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