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指南 · 自愿医保计划
自愿医保计划扣税:11 条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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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医保扣税上限是多少?
由 2020/21 课税年度起,每名纳税人就每名受保人每年最多可扣除 HK$8,000,以「实际缴付的合资格保费」或「$8,000」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 受保人数目不设上限: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合资格父母投保,每人各有一个 $8,000 额度,不会共用。
- 同一受保人多份保单:保费可以合并计算,但总扣除额仍以 $8,000 为上限(税务局常见问题第 5 题)。
- 多名纳税人为同一受保人投保:例如两兄弟各自为父亲买一份保单,两人可各自申请,每人上限 $8,000(第 2 题)。
- 某一受保人的保费超过 $8,000,超出部分不能扣除,也不能转移到其他受保人的额度。
官方例子:纳税人为自己及家人投保
| 受保人 | 每年保费 | 可扣除金额 | 节省税款(假设税率 15%) |
|---|---|---|---|
| 纳税人本人 | $5,000 | $5,000 | $750 |
| 配偶 | $4,100 | $4,100 | $615 |
| 祖母 | $16,000 | $8,000 | $1,200 |
| 父亲 | $12,000 | $8,000 | $1,200 |
| 母亲 | $11,000 | $8,000 | $1,200 |
| 儿子 | $2,500 | $2,500 | $375 |
| 合计 | $50,600 | $35,600 | $5,340 |
例子及数字来源:自愿医保网站「扣税」页例子 2。保费只作示范,实际保费视乎年龄及计划;15% 为例子假设的税率,实际节省视乎个人税率(见「实际可以节省多少税款?」)。
标准计划和灵活计划都可以扣税吗?
可以。扣税看的是保单是否根据认可产品(经医务衞生局局长核证符合自愿医保计划的保险计划)签发,与属于标准计划还是灵活计划无关。两者的扣除上限相同,都是每名受保人 $8,000。
需要留意的是「合资格保费」只计与认可产品相关的部分:
- 一份保单同时包含认可产品及人寿保险计划,只有认可产品部分的保费可以扣除(gov.hk)。
- 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认可产品以外,另外提供不属自愿医保的附加保障。这部分保费不受自愿医保规管,也不可扣税;保险公司须在销售时说明(自愿医保保险公司常见问题第 16 题)。
最稳妥的做法,是以保险公司发出的保费收据或周年保费结算书上列明的合资格保费为准。认可产品名单可在自愿医保网站查核。想了解两类计划的分别,可参阅标准计划指南及灵活计划指南,或在比较计划并排查看各计划的保障与保费。
谁可以申请自愿医保扣税?
按 gov.hk 的资格条件,可扣除的是你或你的同住配偶,以保单持有人身分为受保人缴付的合资格保费。换言之,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两点:
- 你(或同住配偶)是保单持有人;及
- 保费由你(或同住配偶)实际缴付。
常见情况:
- 子女为父母投保,子女是保单持有人并缴付保费:子女可以申请,前提是父母符合指明亲属条件(见下一题)。
- 代付保费但不是保单持有人:不能申请。税务局常见问题第 6 题的例子中,妹妹代兄长缴付部分保费,但她并非保单持有人,所以不可扣除。
- 联名保单持有人:保费视为由所有保单持有人以相等份额缴付。例如两兄弟联名为父亲投保,保费 $12,000,即使实际分别付了 $8,000 及 $4,000,每人仍各自申请 $6,000(第 3 题)。
- 已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与保费扣除没有直接关系,其他保单持有人仍可就同一受保人申请保费扣除(第 4 题)。
- 年度内更换保单持有人:各人只可就自己(或配偶)担任保单持有人期间缴付的保费申请(自愿医保保险公司常见问题第 55 题)。
所以,若由子女负担父母的保费,较直接的安排是由实际付款的子女担任保单持有人。保单持有人安排涉及保单条款,投保或更改前宜先向保险公司确认。另见为自己、配偶及父母投保的扣税计算例子。
为哪些家人投保可以扣税?
受保人须为你本人或你的指明亲属。以下条件只须在该课税年度内任何时间符合:
- 配偶:没有年龄条件。
- 你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年满 55 岁,或未满 55 岁但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
- 你或配偶的子女或兄弟姊妹:须未婚,并且
- 未满 18 岁;或
- 年满 18 岁但未满 25 岁,并在大学、学院、学校或类似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教育;或
- 年满 18 岁,但因身体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而不能工作。
另外,受保人须在该课税年度内任何时间持有香港身份证;若受保人未满 11 岁且未持有香港身份证,则其生父母或养父母须在受保人出生或被领养时持有香港身份证。
因此,为 50 岁而健康的父母、已婚的子女,或 30 岁而健康的兄弟姊妹投保,即使关系符合,也不能扣税。为年长父母投保,可参阅为 60 岁父母买自愿医保的考虑。
夫妇如何分配扣税额?
已婚纳税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以保单持有人身分缴付的保费申请扣除,但须剔除配偶已经申请的部分。即使配偶不是保单持有人、也没有付款,只要保费由你以保单持有人身分缴付,配偶亦可申请(税务局常见问题第 7 题)。
- 须协议分摊:两人各自就每名受保人上限 $8,000,合计不可超过已缴保费。例如为儿子缴付 $14,000,可分别申请 $8,000 及 $6,000,或各 $7,000(第 8 题)。如未能达成协议,申请不会获考虑。
- 配偶没有应课税入息:不能合并评税,每名受保人的扣除上限就是你个人的 $8,000(第 8 题)。
- 分居配偶:不可就分居配偶缴付的保费申请扣除(第 9 题)。
实际可以节省多少税款?
保费扣除是从应评税入息中扣除,不是直接扣减税款。实际节省 = 可扣除金额 × 你适用的税率。
- 薪俸税累进税率为 2%、6%、10%、14% 及 17%。用足一名受保人 $8,000 的额度,每年约可少缴 $160(2%)至 $1,360(17%)。
- 以标准税率缴税的人(2024/25 年度起,净入息首 500 万元 15%,余额 16%)同样可以申请(税务局常见问题第 11 题)。
- 若当年税款本身已全数获政府宽减,扣除未必再带来额外节省。
如何申报自愿医保扣税?要准备什么文件?
- 报税表:在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第 9 部「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保单所缴付的合资格保费」申报。
- 递交后才想申请:可填写 IR831 表格交回税务局,但须在有关课税年度结束后 6 年内提出。
- 证明文件:报税时毋须夹附,但须保留保费收据及周年保费结算书(由有关课税年度完结起计)6 年,以备税务局查核。
保费计入哪一个课税年度?
看的是实际缴付日期,不是保费到期日。课税年度由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
税务局常见问题第 12 题的例子:保费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到期,但纳税人在 2026 年 4 月 2 日才缴付,这笔保费只可在 2026/27 课税年度申请,不可计入 2025/26。保险公司会在缴费纪录上列出缴付日期,并按其一贯做法界定缴付日期(自愿医保保险公司常见问题第 54 题)。以信用卡积分等方式缴付,只要合法并获保险公司接受,同样计算(第 53 题)。
退保、冷静期退款或保费退还会怎样?
可扣除的金额是已缴保费减去已退还保费的净额。冷静期内取消、中途退保或保险公司退回部分保费,都适用同一原则。
- 申请前已获退款:只申请净额。例如缴付 $5,000、获退 $1,000,只申请 $4,000(税务局常见问题第 10 题)。
- 扣除获批后才获退款:须在退款当日起 3 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评税主任可作出补加评税。没有合理辩解而未有通知,可能被罚款或评定补加税。
自愿医保扣税会占用 QDAP 及 TVC 的额度吗?
不会。两个额度分开计算、互不影响:
- 自愿医保:每名受保人每年 $8,000,受保人数目不设上限。
- 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QDAP)+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TVC):两者合共每名纳税人每年上限 $60,000。
同时申请 QDAP 及 TVC 而合计超过 $60,000 时,税务局先扣 TVC、再扣 QDAP。例如 TVC $40,000 加 QDAP $50,000,可扣 TVC $40,000 及 QDAP $20,000(税务局年金及 TVC 常见问题第 8 题)。
申请自愿医保扣税有哪些常见错误?
递交报税表前,可逐项检查:
- 家人不符合条件:父母未满 55 岁(又没有伤残津贴资格),或子女、兄弟姊妹已婚、已过年龄上限。
- 申请人不是保单持有人:代付保费不等于可以扣税。
- 夫妇重复申请:同一笔保费两人合计不可超过已缴金额,配偶已申请的部分要剔除。
- 计入不合资格保费:人寿保险部分或不属自愿医保的附加保障,不能扣除。
- 年度计错:以缴付日期为准,不是保费到期日。
- 收到退款没有通知:扣除获批后才获退保费,须在 3 个月内书面通知税务局。
- 没有保留文件:保费收据及周年保费结算书要保留 6 年。